本公司內部稽核目的在於調查、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率,適時提出改善建議,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,並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確實履行其責任。
內部稽核組織
1. 本公司稽核部門隸屬董事會。
2. 配置適任及適當專任之內部稽核人員,任命其中一人為稽核主管。
3. 本公司稽核主管任免,需經審計委員同意並提報董事會通過,且於事實發生日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異動原因及異動內容,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報備。
內部稽核運作
1. 本公司稽核部門應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,並確實執行,稽核結果須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,如有發現問題即時提供管理階層,並持續追蹤改善結果。
2. 稽核報告及追蹤改善結果應按月交付各獨立董事查閱,並每季或必要時提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內部稽核作業執行情形。